建構與教學 Constructivism and Teaching
第五期 中部地區科學教育簡訊
發行: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科學教育研究所 科學教育中心 生物學系/ 主編:黃世傑/ 第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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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教學符合建構主義嗎? 段曉林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科學教育研究所
前言
有關將建構主義的理念應用在數理科教學的推廣工作在彰化師大已行之有年,許多老師在科研所四十學分班或藉由理學院所舉辦的研習活動中早已熟悉了此一名詞,另外也有不少教師曾經或是正在試行建構主義之教學,且有相當不錯的教學成效。然而仍有許多教師在接受與實行此一理念時提出許多的疑問,比方說教師常問道:到底什麼是建構主義?它是一種教學策略?一種哲學?還是一種反省的參照?有否〝具體〞的模式來實施此種教學?我的教學是否早已符合建構主義?在這一連串的問號當中,教師們雖努力的建構與嘗試自己所認為的建構主義教學,但是仍有許多時候在課堂中所展現的只是一種分組的教學活動法,而並未符合〞建構主義〞的精神。例如,在整體的教學中雖然實施分組,並讓學生討論,但是由教師自己或他人的感受看來仍然只是由教師所主導的教學法而已。
本文中,作者將就個人對建構主義的理解,配合過去所參與的建構主義教學研究與研習活動中,發現到教師們的相關疑問做一澄清。並期盼能藉由此文,使教師們在未來的課室教學中更能展現出符合建構主義精神的教學。
在前面幾期《建構與教學》的報導中,幾位教授曾為文撰寫建構主義的內涵。簡單的歸納,建構主義強調知識是由認知的個體主動建構而成;認知個體所建構出的知識對其過去的經驗世界是有效的,亦即適存的;認知個體所建構出的知識大部份是可與他人協商以建立共識的知識。到底這些要點對於教師有何啟示呢?作者認為首先教師必須明瞭強迫的灌輸學生知識,不見得能讓學生將這些知識〝保存〞於心智之中,因為他們是被動的。
再者,為何學生不能完全記得教師所傳授的知識或記憶的方向有所偏頗,乃是因為學生係〝主動〞的選擇對其有意義的知識(與其先前經驗有關的知識),並且將之建構於其心智中。由於學生自行的再建構,因此所擁有的知識與教師所傳授的知識會有差距。
第三,學生所能說出的知識對其而言是最有意義的知識,因此教師應肯定學生所能建構出(說出)之知識,而非歸咎於學生是否勤學的問題。
第四,學生所建構出的知識如果不經過與同儕協商,則無法再驗證與質疑自身所建構知識在面對眾人時的適存性。因此,教師應提供機會讓學生與同儕在小組或全班中討論、辯論以便再重建或確認自己所建構出之知識;最後,學生自行主動的建構知識亦代表了學生對於獲得知識的擁有權與自主權,教師應將學習的權力授權給學生,讓學生擁有自己獲得知識的權力,並賦予其獲得知識之義務,而非教師在教學中負起所有學習成敗與需獲得哪些知識的責任與權力。
教師要如何營造具有建構主義之教學環境?
教師如何反省以改變自己的教學信念
在教師營造一個符合建構主義的教學環境中有一個非常重要的關鍵,亦即教師本身需反省與檢視自己的教學信念是否符合建構主義的內涵。至於該如何反省,由過去的研究結果,可採行下列的方式:
總而言之,在教學的過程當中,教師本身應扮演學習者與研究者的角色,學習協助學生從事有意義的學習的方法、並學習如何將學科知識有效的呈現給學生理解其內涵;研究如何改變教學,調適自己的角色及所設計的教材與教學活動,以便幫助學生建構知識。
結語
限於篇幅的限制,本文的主要目的乃是藉由強調建構主義為一種知識論,以協助教師從本身的理念(信念)思考建構主義,並改變自己的理念著手。當教師本身對於知識如何獲得的信念改變後,則可再輔以各種不同的教學法來達成協助學生建構知識之目的。然而,若是教師本身的信念無法改變,則不論使用何種的教學法或策略,仍可看到傳統教學的影子在課室教學中。在此,預祝各位教師都能從理念部份著手,以利營造出一種充滿建構主義精神的學習環境與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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